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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5年11.25在一家公司做了抵押借款两万,中间一直电话联系,不知道公司在哪里,到12
我于2015年11.25在一家公司做了抵押借款两万,中间一直电话联系,不知道公司在哪里,到12 我于2015年11.25在一家公司做了抵押借款两万,中间一直电话联系,不知道公司在哪里,到12.25时间到了,我一时借不到钱,就打电话给他说可不可以延迟一个星期,也就是一月一号星期五给他,本金和利息一起给,他说可以,我还提早一天也就是星期四准备把钱给他们,打电话给他们他们说第二天联系我,把钱准备好提车,第二天他们却说要交五万才能给车,说我们违约了,延迟一个星期口头答应的不承认,还说自己只是员工说了不算,这个是公司决定的,我想当面说他们却不告诉我公司地址。我打电话给他们,他们又说星期四12.31号之后就算违约,但是我星期四12.31打电话说给他说交钱的时候,他们说第二天联系我,我也没当回事,谁知第二天说我违约六七天,就算是星期四之前给,我星期五给也只违约一天啊,为什么要收三万违约金,合理吗?如果星期四当天我说给钱他们,他们不说第二天再联系我,也就不会这样了,我觉得他们几个人是合伙坑我,星期四说第二天再联系,等到第二天就说我违约了这样合理吗,不知道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浙江-丽水)
提问时间:2016-01-02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