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交通违规处罚
交通违规处罚 七月份本人在南京交管网上发现5月21号本人在南京市洪武北路和相府营路口停车有个电子监控违章停车罚款通知,随后我就和交管部门联系了。他们也跟我联系好几次,但最终还是根据他们所说的等等规定判定我的罚款有效(我在等他们给我的书面解释)。但我依据江苏省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我认为此路在大幅度改造,所有的行车标志线都无法遵守(半幅路面因施工不能行车),在半幅施工路面一侧仍然保留的监控违停照相不符合此条例规定,在半幅改造的路面入口处仍然保留着施工前的禁停标志也不符合此条例的精神。希望得到专家们对此条例条款有个法律解释,使驾驶人被处罚心服口服。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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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mXd3940()
提问时间:2011-08-1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