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涉及民事及刑事,请指点迷津,谢谢!
涉及民事及刑事,请指点迷津,谢谢! 今年3月底,邻村家的用来打猎的两条狼狗,由于主人杨一直不小心看护,跑到我们家的鸭棚里,咬死鸭子456只。家父追着狗一直追到那个人家里。当时杨还一起去鸭棚看过当时的情景。而且也承认了各家负责一半损失。但到第二天,那人就反口说,不是他家的狗咬死的鸭子。
由于天气下大雨,我们家的水库又在两个村子的山坳里(鸭群在水库里圈养的),除了我父亲跟我弟弟没有人证。后我姑姑姑父堂兄等人也有到场。且由于鸭棚里没有纸和笔,也由于我父亲跟我弟弟的善良,都是乡里乡亲,未要求杨写欠条。
随后,我弟弟找到村委,找镇政府,找镇里司法所,找镇溾出所,前后一周,均因狗主人的不认帐而形成踢皮球状,均说不是自己的管辖内。
更可恨的是,那个狗主人就到处散布,说我们家诬陷他们。家父气不过,跟我母亲,还有弟媳一起去那个狗主人家理论。发生口角之后,那人仗着人多,将我父亲打倒在地。我弟弟在外面得知此事后,赶到现场。慌乱之中将那人打伤。
半月之后,狗主人出院。镇派出所即有通知出来,让我弟弟投案自首,因“寻衅滋事”触犯刑事案件。杨有断两根肋骨。
在住院期间两次检查均未有骨裂问题,出院落后一周,第三次查出肋骨有断裂一根,第四次查出断裂胃骨断裂两根。
而且,此人出院落后完全不像病人,很多农村的重活都在干。
此种情况,有哪位热心的专家,帮忙答复一下,是否签定有做弊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而我弟弟将杨打伤同有因而起,并非随意殴打他人,且当时杨已将家父打倒在地。
由于李一直忙于奔波处理鸭子纠纷问题及打人事件,未有时间及精力打理大棚事宜,导致香瓜授粉受到很大影响,产量大大减少。加上自家农田的误工,这样损失已达数10万元。
在农村,一般家里养的狗咬了人,主人都要赔付医药费,主要是狂犬疫苗。更何况是狼狗?!这样老百姓的财产安全根本得不到保障,村委,派出所,政府等到相关部门是否也要负责?
以上涉及到民事及刑事,有哪位热心律师帮忙指点迷津,给出保贵意见。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llia……(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1-08-14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