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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正常行驶,30码以内,前方行车道右侧停着一辆车
律师,你好。我在正常行驶,30码以内,前方行车道右侧停着一辆车 律师,你好。我在正常行驶,30码以内,前方行车道右侧停着一辆车。我快接近那车尾部时,车主从车后方走来,走向左前门,我车头接近其左前门时,他突然开门准备上车,导致我右车身被刮,右车灯处凹陷。我及时停车,但还是刮蹭了。他车门也几乎关不上了。他属于违规停车,那儿是行车道,没有停车位,上车时又不注意后方来车,他人几乎与我的车同步向前,结果突然开门。他还要我负全责,而事实上,他应该负全责,或者他应是主责。请问,他路边违规停车,然后未注意后方来车,突然开门导致被撞与刮损;我没有违规行车,速度,车道,车距(未开门完全可安全通过,对方侧开门亦未受伤。事故发生后,他的车门垂直与我的车身)合规,谁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6-01-01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