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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情况是这样的:有个刚认识没多久的朋友,他急需用钱,然后把他的一辆汽车押给了我

你好律师,情况是这样的:有个刚认识没多久的朋友,他急需用钱,然后把他的一辆汽车押给了我 你好律师,情况是这样的:有个刚认识没多久的朋友,他急需用钱,然后把他的一辆汽车押给了我,借了四万块,合同上写明一个用还,汽车行使证是一个女的名下,他说是他老婆的名下,合同上他注明是属夫妻共同财产。但现在我查明了车是他租来押给我的,像这样的情况如果他不来要回车,算得上是诈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6-01-01 13: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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