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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法庭纪律违法吗

法庭纪律违法吗 我在二审时碰到这样的事,传票上是要我在调解室询问案情我去了。审判员在质证前,就二审的证据效力和被上诉人对证据的质证权利向被上诉人作了说明,声称被上诉方可以对证据选择质证或者不质证。由于审判员这一说词,致使被上诉人对我的证据拒绝质证。

2.  审判员在上诉人的经济补偿金问题上,在质证前,对我提出的月工资数额向被上诉人作了说明:声称被上诉人如对工资金额无异议,上诉人提出的工资标准作为审判的标准。

由于我非律师,并不了解法官的言语对案情的利害关系,也天真地想到法院的法官说话应该不会有错误的,

我以前从香港电影中见到法官所称的“法官依法规定不允许向当事人提供任何法律咨询服务”的说词,我推想到本案二审时,审判员的上述二个言语是违反公正司法原则的,应该是违反法庭纪律的,显示审判员故意偏袒被上诉人一方,它的直接后果是造成被上诉人对我的新证据不同意质证,是本人败诉的直接原因。
请问我的怀疑对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nbjyj(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08-13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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