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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是医院事业编制人员,工作2个月,扔在试用期内,但签订合同时约定至少工作五年

我是医院事业编制人员,工作2个月,扔在试用期内,但签订合同时约定至少工作五年 我是医院事业编制人员,工作2个月,扔在试用期内,但签订合同时约定至少工作五年,现在想辞职,与医院已经协商好了,合同解除了,违约金合同上没有约定,但是口头上说是5000元,每月在工资里扣500元,扣10个月,现在已经扣了2个月了,剩余的部分医院也没有向我追缴,但我拿着解除劳动的证明去人社局调档案,人社局以工作不满五年,不予提供,人社局是否违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
提问时间:2016-01-01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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