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这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吗?
这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吗? 我想买一间二手毛胚房,但是这间房的所有权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产权证上有两人的名字,即存在共有权人,现在房主一方同意将房屋出售,但是其丈夫在国外,若是要取得其丈夫的同意,将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为此,女房主想和我达成协议,即现在我付一半房价,另外一半等取得其丈夫同意后产权过户后再付,她说一年之内必将解决这个问题,现在我可以先装修入住,她将房产证押在我这,若是一年之内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她将退钱给我,并给予我经济补偿。
现在我的问题是,我与她之间达成的这样的协议是否能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呢?我明明知道她的房屋还未经过另一共有权人的同意就先行付款,先行入住,可以吗?我的行为是否妥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shaq……(广东)
提问时间:2009-08-30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