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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财产纠纷

财产纠纷 我家共有兄弟3人姐妹3人,1985年分家时,父亡,大姐已出嫁,立有分家协议书,2个妹妹由3人均抚养,两个妹妹一个12岁,一个8岁, 我18岁,二哥20岁,大哥24岁,后因大哥结婚,有1儿子,自称不来抚养,将12岁的大妹交与我抚养,9岁的二妹交与二哥,现已过去20多年,现有生态林补助款若干元,现大哥要2个妹妹的生态林补助款3分之1 ,请问他有没有权拿这3分之1 的补助款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周金松(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1-08-13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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