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业主有使用权车位,停车费缴到2016年底并口头承诺交给我使用。问题是物业是否可以以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业主有使用权车位,停车费缴到2016年底并口头承诺交给我使用。问题是物业是否可以以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业主有使用权车位,停车费缴到2016年底并口头承诺交给我使用。问题是物业是否可以以房屋买卖为由需将固定车位退回物业,由物业安排排队的业主使用?我想问从法律角度上讲我作为新的业主,是否也有优先使用此固定停车位的权利?注:原业主已将停车位发票给我,发票上有原业主车牌号,无车位号。固定车位上只有数字编号,无车牌号。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381830114(上海)
提问时间:2015-12-31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