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信访结果不服的,可以针对信访回复提出诉讼吗?
你好,对信访答复不服的是不可以提起诉讼的。
根据《信访条例》第35条规定: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所以对信访回复不服的,是不可以提起诉讼的。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适用法律问题的解答》信访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的一种途径,是人民政府联系群众,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
行政机 关办理信访答复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政府职能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其合法权 益,行政机关以信访答复处理的,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