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法律质询
法律质询 我女朋友前一个星期,亲手交1000块给她朋友,帮忙买手机,原由她朋友和我女朋友还有我说可以分期付款,所以我女朋友信任她,把钱交给她,只有她朋友有在旁,我想不会帮忙作证,这以前一直联系以工作忙为由一直推托,打电话也拒接,短信也不承认拿走一千块的事实,今晚,我发短信说回去告她,她才打电话过来,我把电话内容录了音,是否可以当成证据,有力度吗?还威胁我,找人要打我,当这句话因录音有时间限制并没录下来,我需要等他打我后在报警,算刑事犯罪吗?这样应该足够让警方立案了吧,我想问我能否能成功的拿会1000块钱。
补充说明:因为对方还是我女朋友的朋友,我并不想让她坐牢,但我隐含的表示只要还我一千块,我并不会去告他,原话:“你千万不要还我钱,你一还我钱,我就不能告你了。”这句话时候会留下把柄吗?我知道这种事情协商最好,但对方并无协商意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55094……(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09-08-29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