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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汕尾市东冲镇东冲乡的,事情是乡村管区年底分丁钱每人3百元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汕尾市东冲镇东冲乡的,事情是乡村管区年底分丁钱每人3百元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汕尾市东冲镇东冲乡的,事情是乡村管区年底分丁钱每人3百元,我老婆嫁给我是同村的,老婆户口一直在原家庭没有迁入我家,孩子一出生都在我老婆户口上,孩子大的都二十多岁现在乡管区以我老婆是外嫁女只发老婆一人,孩子不发,说是孩子跟父亲,本人以前是非农业户口属于居民户口,前几年我把自己的户口也迁入我老婆户口上,本人也是土生土长本地人,乡管区每年分人丁钱名单又不公示,有亲有故有得发,我们一些没有人情面的就没有,到选举时每年又有选票给我和老婆孩子,这样有义务参加选举,分人丁钱就以我老婆是外嫁女不发给我孩子,我现在户口已经迁入和老婆一起,,管区这样做有什么依据吗,我和孩子是否有权利分到人了钱,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汕尾)
提问时间:2015-12-30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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