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请问我们应如何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我们应如何举证?
请问我们应如何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我们应如何举证? 2009年8月10日晚9点10分左右,我母亲在下班的路上(在饭店做饭),在离家30米处被本村李祖卫追打,并打倒多次。后我母亲躲进我家临街平房内先后拨打了110和我的电话。
我于9点17分接到母亲的电话“家有急事让我马上回家|”我当时正在我哥家吃饭,我接完电话后对我哥说“妈不知有什么急事让我回家”说完我骑自行车先向家中赶去,大约一分钟我到了家门口,看到一大群人在家门口围观。本村李氏弟兄正在踢我家大门,我下车刚要制止,李氏弟兄就冲上来几下将我打倒(我因下肢残疾常年有病身体虚弱),又对我头部和下身连踢数脚。当我哥不放心母亲有什么急事也随后赶到时,他们又向他围打,李某与其同伙于某(外人)拉住我哥手臂,李妻手持砖头对我哥头部连击数下,我哥当场短暂昏迷。约9:21分110赶到现场,殴打才停止,当着前来出警的警察和围观人群李妻当众承认她用砖头打了我哥的头。李氏弟兄及妻子被带到龙口市东莱街道公安分局,我家三口被120拉倒医院急救。约11点以后公安分局一大队队长王某领人来医院给我哥俩看伤照相取证。行凶嫌疑人被110全部当场放回。医生确诊我们都属于轻微伤。我家铁门被踢的严重变形门垛裂开;门口厕所在被打时推倒,我的手机被打坏,财物损失约4000元。
至8月26日对这起案件龙口市东莱街道公安分局办理本案警察王殿利以种种理由拖延对对这起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的凶手不做任何治安罚!!!
请问我们应如何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我们应如何举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w126……(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09-08-29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