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聘请律师的费用是怎么计算以及支付的呢?

聘请律师的费用是怎么计算以及支付的呢? 本人属于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的,家中的自留山杉木于2011年2月底到3月初期间被非法买卖并盗伐达30立方米以上,2011年4月1日在三元区森林公安分局立案,2011年5月19日左右犯罪嫌疑人之一(负责砍伐树木)被拘留,2011年6月初犯罪嫌疑人二(非法卖木材)也被拘留,但是6月14日两名嫌疑人均被取保候审,而案件也还没有移交到检察院。他们承认买卖的木材金额才10000元左右,而实际上远远不止,被买卖的木材价值在30000元以上,但由于没有当场报案,木材被他们运走了,所以也缺乏物证。我想问的是:
1、如何敦促公安机关尽快把案件移交检察院?对方短时间能取保候审,表明他们一定有打点关系,我担心的是办案机关会有所偏袒。
2、我要等什么时候才可以请律师出面帮忙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3、像这样的案件,聘请律师的费用一般是多少?怎么支付的呢?是不是先支付定金多少百分比,等诉讼结果出来后再支付多少?
跪求各位专业人士的解答,不甚感激!!!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uyur……(福建-三明)
提问时间:2011-08-12 17:4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