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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身份证被他人冒用

身份证被他人冒用 我的身份证是09年丢失的,当时也没有挂失因为工作繁忙也就没有补办,直到2010年9月我才回去补办下来,就在2011年4月19月派出所的人给我打电话说我诈骗,当天下午我就去当地派出所跟民警澄清我的身份09年就丢了2010年补办的还给他们看了我同事写给我的丢失证明和保证书,又做了份笔录,民警后来对我说应该没事了,本以为这件事件过去了,可是7月下旬的时候福建哪的民警给我打电话(用手机打的)说人已经在山东抓住了叫我去下山东,可是自己并不了整个案件的经过与发生,况且人他们已经抓住了,自己没必要过去了,这令我非常不解,后来又说我到时候在通知你,现在已经过去快半个月了,我觉自己不必去,还有就是我那丢失的身份证假如又被某个人捡到后还能不能继续作案?希望各位好心的律师帮我解答一下,现在我为了这事搞的我整天都心不在焉,工作差点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u8789……(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1-08-12 03:3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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