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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因土地纠纷,闯入他人家内,并造成他人受伤,公安局各打一棒,法院认定公安局处理结果合法vip

因土地纠纷,闯入他人家内,并造成他人受伤,公安局各打一棒,法院认定公安局处理结果合法 李磊房基地建好十多年,同村居民张华因为卖地(房基地旁边土地)未果,提出双方土地范围存在纠纷,并偷偷砍掉了李磊种的两颗树并出售。在双方纠纷未协调的情况下,张华趁李磊不在家,带人掀了南面的砖墙,闯入李家,大声辱骂,并拆了厕所,李磊回到家中,双方发生争吵和扭打,李磊受轻伤住院。李磊当时就报了警,当地公安处理结果是李磊拘留七日、张华拘留五日。李磊不服处理结果,起诉当地公安机关,现法院判决李磊败诉。判决书认定张华闯入李家无异议;法院判决如下“公安局根据双方在李磊新建房屋中因纠纷争吵打架,二人不同程度轻微受伤的事实,分别以违法行为一般与轻微为由,对二分做出相应的处罚,被告(公安局)已充分考虑到张华在李磊新建房屋院内打架的事实”,因此,公安处理结果合理。请问这样的判决结果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enzho……(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15-12-29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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