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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制租用民用土地30年

政府强制租用民用土地30年 以法治国,却有很多部门以及庸官视法不理,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还要被强制租用,且500块每亩每年,30年期限用以养野猪之用,天理何在?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政府于前几日租用土地为名,强制性破坏民用土地,出动警察制止农民保护自家用地,更甚者抠打老弱,拉捕维权的人,我知道这样的事大把大把地发生,但大多耐何不了也无法与政府部门抗衡,但我想农民们再无知也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力,望专业的懂法之人可以帮到他们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民以土为傲(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5-12-29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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