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屋出租租客拖欠各种费用
房屋出租租客拖欠各种费用 您好,我于14年5月将房屋出租给一家幼儿园的园长做老师宿舍使用。但是因为出租的时候幼儿园手续不全没有公章,所以合同只有园长签字,没有盖章。合同约定租期3年,房租一年一付,无押金,水电费自理。但是期间幼儿园换新园长了,中间因为我不在沈阳所以一直没有重签合同。最近接到幼儿园电话,说电费拖欠4000多元被电业局停电了,说这个是2年的费用,让我分摊5月之前的费用500元。可是房子给她们的时候电表未安装,所以费用都是她们自己用的,我不想承担这部分费用。而且租出去两年间他们一直拖欠房租近半年才交。我现在不想租给她们了可是租客不肯搬出去,又不肯交电费。想问一下这种情况通过何种渠道如何解决才能最快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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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22758……(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5-12-29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