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律师你好,我是宿迁公立学校的一名教师,人事代理合同制,九月份学校无任何理由
律师你好,我是宿迁公立学校的一名教师,人事代理合同制,九月份学校无任何理由 律师你好,我是宿迁公立学校的一名教师,人事代理合同制,九月份学校无任何理由,违反公平公开公开的原则勒令一些老师待岗,都是小科老师,不是以成绩作评定,只凭年级主任和校长喜好,给待岗老师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请问是否违法教师法的相关规定,一名普通教师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宿迁)
提问时间:2015-12-29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