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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生二胎发款是否合理
这种情况生二胎发款是否合理 我是江苏淮安农村户口,2001年与江阳区弥陀镇一独生女结婚,男方户口没签过来,于2007年生一女,小孩生下发现有先天性心脏病于2008年自费在重庆医好了,4年过后又怀孕了,村上说要罚三万的款,请问像这种情况需要罚款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nuq7510(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11-08-11 14:34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陈晓云律师
2011-08-25 08:24
不符合生二胎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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