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服刑人员医疗赔偿
服刑人员医疗赔偿 去年,一位监狱服刑人员因在狱期间搬运砖块摔断了腿,监狱负责人带其去医院治疗并在腿中插入钢板。之后结案。一年后,该服刑人员腿部骨头发黑,腿部局部失去知觉,希望监狱负责人为其取出钢板,但是无人问津。请问,这种情况,监狱是否有责任继续给予治疗?并承担全部医疗费用。该服刑人员及其家属可否获得赔偿?若监狱一直不予治疗,造成骨头坏死,截肢等后果,监狱是否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该服刑人员出狱后生活不便,国家是否有相关政策扶持?现阶段,该名服刑人员可否保外就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CY52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09-08-28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