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大学生与旅游公司用工纠纷
大学生与旅游公司用工纠纷 您好:我是大一未毕业的学生,于今年6月份到一家旅行社找工作,经同意可以去上班,但需背下来导游词才能起底薪400 元并不与我签订任何合同,于7月11日上班,上班第5天未起底薪,被告知裁员给我50元作为补贴并说试用期不合格未被录用,请问旅行社这样做合理吗?之前也没有谈过试用期,单位说不起底薪前均为试用期,随时可以解除用工关系是否合理?如果起底薪后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理?如单位解除用工关系需要提前通知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PW4094(西藏-山南)
提问时间:2011-08-11 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