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纠纷

离婚协议纠纷 我父母于2009年1月协议离婚,协议内容是:我由父亲抚养,共同财产3万元和一幢房子归父亲所有,但母亲有房子居住权;离婚后,母亲的工资除每月800由她所有,其余用于我的抚养费,抚养费由父亲保管(后来实际上我和母亲商定每月给予生活费400,并没有按协议所说由父亲保管母亲工资本。)我于2010年8月满18周岁。现在,父亲要强制剥夺母亲居住权,并采用打骂胁迫。理由是母亲并没有将工资本交由父亲保管。请问如何来保障我母亲的权利?并且当初协议中关于离婚后母亲工资的处理合法吗?按照母亲的说法,协议是母亲被逼迫的情况下签订的。请您帮帮我们,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olinz……(湖北-潜江)
提问时间:2011-08-10 23:0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