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费赔偿问题
营养费认定的根据是受害人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
(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
(4)其他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较大面积烧伤者。
是否需要营养费,要进行鉴定。营养费标准是20-40元每天。
轻微民事纠纷,双方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让对方直接去法院诉讼.
事情不当,适当补偿即可。营养费过高,要求警方调解处理,否则,让对方到法院起诉,该赔多少赔多少。
你好,营养费一般20~40天,依伤害的严重程度确定天数。如协商不成,建议等对方起诉,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的报告确定营养费的数额。
可以要求不支付营养费,对方不肯就让他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