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判刑
孕妇在孕期和哺乳期内应监外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判决从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孕期和哺乳期应该监外执行,也算入刑期 如有需要,请咨询03162185589(河北李景玉律师事务所)
孕期和哺乳期内也属于刑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