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王某告了这家公司,他会败诉吗!!?为什么?理由是?
第一,这个官司可以打,第二,这个官司不值得打。记住有些利益要学会放弃。打官司要算大账,你觉得打这个官司你得到的和你失去的哪个更大?这是考虑劳动仲裁时,员工要反复权衡的关键。
关键看是否有证据来证明其何时入职。
先和公司协商确认入职的时间,若协商不成,又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很难证实王某是六月底入职的,案件风险较大。
能否胜诉或败诉要看双方证据情况、诉讼技巧和法官的认定与判决
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就算了,不至于为了两天工资和公司产生矛盾,现在工作不好找。如果非要维权,就收集到单位具体时间的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你可以用考勤记录来证明你实际上班的日期,要求公司补发你工资就可以了。再对合同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