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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镇长公车私用,让10岁女孩从些失去右脚基本功能

乡镇镇长公车私用,让10岁女孩从些失去右脚基本功能 我的女儿在7月9日,让乡镇府的镇长私驾公车送儿子上课,一边打电话一边开车,刹车踏成了油门,横穿致使我10岁的女儿右脚失去基本的功能。请问张律师镇长在法律上有何法律责任?我女儿该如何维权?如何赔偿?麻烦张律师给我答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津津726(浙江-丽水)
提问时间:2011-08-10 13:0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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