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我怀孕后到医院建立健康档案并且按医生医嘱做各类检查且做羊水穿刺一唐筛。检查为:未见明显异常。孩子出生
我怀孕后到医院建立健康档案并且按医生医嘱做各类检查且做羊水穿刺一唐筛。检查为:未见明显异常。孩子出生 我怀孕后到医院建立健康档案并且按医生医嘱做各类检查且做羊水穿刺一唐筛。检查为:未见明显异常。孩子出生后发现异常,三天做外周血检查为:唐儿。做心脏彩超为:先天性心脏病。后医院用同一份羊水同一组镜子检查为:唐儿。同一家医院出生前与 生后拿百姓的生命为儿戏。后来经北京某鉴定中心鉴定为:医院占主要因果关系。区院判:院方占百分之八十且残疾赔尝金、营养费都不技持,误工费一天支持七十元钱。孩子六个月做心脏手术。现在一直做康复训练。我成天法院、医院跑。我想起诉到中院,请你给我指点从哪些方面入手。明明医院全部责任,为什么会这样判?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451099603(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5-12-27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