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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解  关于民诉调解的几个问题

急求解  关于民诉调解的几个问题 (1)民诉中诉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调解协议即生效,对否?调解协议有什么法律效果?
(2)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请求法院制作调解书的,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签字即生效,对否?这种情况会发生什么法律效果?
(3)法院送达调解书,一方当事人拒绝签字,调解书不生效对否?这种情况会发生什么法律效果?不影响调解协议效力对吗?
(4)既然当事人拒绝在调解书上签字并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法律效果,为什么调解书不能留置送达了呢?
(5)一方拒绝在调解书上签字,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主张强制执行对吗?还是持调解协议?
请大家帮帮忙 帮我解答疑惑 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anga……(福建)
提问时间:2011-08-10 00:1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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