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采购到一批价值11万元的假原料,怎么处理?
采购到一批价值11万元的假原料,怎么处理? 事情经过:我司于今年7月19日从哈尔滨市一位刘姓的先生那里采购了一批价值为11万元的原材料(此前在这个人这里采购并试产过此型号原材料,产品合格),我司于7月25日接到了原材料,但是在7月26日的时候发现这批原料不能使用(生产出来的产品明显不合格),我们从外包装、原材料颜色及重量上判断这批原料应该是假的(但是我公司并没有办法出示权威的材料来证明这批原材料有问题)。
我马上与当时卖我原料的刘先生联系希望他能给予退货或换货处理,但都遭到了拒绝。我当时采购原料的时候是走的公帐,在签订了《采购合同》后,把11万元的货款汇入到了哈尔滨的一家贸易公司,于是我根据增值税票上的联系方式找到了这家公司,并开始与这家公司法人联系,但是这家法人却告之他们并没有在采购合同上盖过公章,章应该是那个刘先生自己刻的或用PS做好后直接加在合同扫描件上然后打印出来的,我们与刘姓的先生联系也得到证实,章的确不是公司加盖的,也就是这个公司并没有和我们签过合同,这些事情应该属于刘先生的个人行为。
我现在想要退货,拿回货款,找这个姓刘的,他不给解决,找公司,公司又不承认(我们判断这个公司应该是真的没有盖过章,只是帮着那个姓刘的人走一下帐,开一下税票),我应该怎么办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xjy869……(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8-09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