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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工资纠纷
工资纠纷 企业一次性补清过去拖欠的工资和加班费,但要求交个人所得税,请问是否合理?谢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艾在风中(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08-09 19:59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路恒飞律师
2011-08-09 22:20
如果超过标准,应当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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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可是这个钱是补偿给我们的,不是正常工资,达到标准也应该纳税?
回答:
是的,应该纳税
追问:
如果单位过去不拖欠工资,正常发工资根本就达不到纳税标准,这次由于通过仲裁才把过去钱的工资一次性补清,这才达到纳税标准,如果单位正常发工资的话,我根本就不用纳税,这样的话工资就少了(本来工资就低),请问这还合理吗?谢谢!
回答:
如果这样,没有纳税的义务。
追问:
那单位硬要我纳税,我该如何维权?
回答:
不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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