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2008年离婚,孩子爸给孩子600元生活费,我现在想提出提高生活费,应该怎么办
这要看生活水平和对方收入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和对方商量达成一致
以孩子的名义,到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可以直接协商解决。
只要孩子生活水平提高,对方又有能力,可以起诉增加抚养费!
协商不成,提出诉讼,但是除了孩子实际费用的增长之外,男方经济状况也是考虑的因素。
您好,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