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打架斗殴被判劳教!!
打架斗殴被判劳教!! 我弟弟于11年6月11日凌晨1时去某酒店宿舍楼下找其女友,期间一个酒店保安翁某发坏用冰糕棍扔我弟弟女友,我弟与其发生争吵,随后翁某召集几个保安要打我弟弟,我弟弟见状说好话没有挨打,随后于当晚21时找了几个人,将翁某在下班路上截住,用车拉到旁边麦田里用啤酒瓶打了一顿,随后翁某报案!
现公安局要以寻衅滋事罪判我弟弟一年劳教,《劳动教养决定书》上说构成轻微伤,而实际我们并不确定翁某是否进行过伤情鉴定,事实上,翁某也确实无恙,我家里人也已找翁某和解,翁某也早已答应不追究,只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我家里人也同意。但公安局不同意,非要判劳教。问题:
1、事情经过就是这样,请问能构成寻衅滋事吗?还是故意伤害?若故意伤害罪构成轻微伤,该如何判罚?
2、如果我们申请行政诉讼,胜诉可能性多大?
顺便说一句:当事人翁某为温州人,我们是德州市德城区人,翁某已从酒店辞职,现已找不到其人。
请各位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uji34……(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1-08-09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