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电动车赔偿纠纷
电动车赔偿纠纷 我于2011年8月5日中午12点左右停—辆锡特电动车于昆明新螺蛳湾一期F区17号门左前的收费停车场内,锁好车后就跑去F区的16号门,因为当时在下着小雨,直到下午17点半左右收摊下班才发现铺面和车钥匙连带报警器摇控已丢失,后急忙出来停车场看到电动车已经不见了,当时问看车的他说没看到,我当时就报了警,警察了解了情况就说让我们自己解决,看车人说是我把车骑走的,我就把停车卡给他看,后来说让我先拿发票过来,说是看车是不是我的,当时就没带放家里,然后就先让我明天再带过来,当时我老婆想到如果钥匙是我们丢的怕他不赔,就咬定是车被偷的,把备用的车钥匙和报警器给他看,他发现是备用的就说是我钥匙肯定没有拔,也不想赔,于是第二天6号我亲自到派出所报案,警察录了口供就让我去查监控录像,我看了很久也看不出来,因为监控像素不高,加之该监控只是监控17号门的市场监控,停车场没有监控设施,警察让我跟停车场协调,我于是就和停车场理论,他说车钥匙我没拔,最多赔他停车一天的收入也就是4~5百,我的车是今年四月二十号买的3850元,当时我觉得丢了钥匙我也有责任,就说责任一方负一半,他不同意只说赔几百就是他一天收入,不行就走司法程序.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可是我知道车进去是要卡的,出场也是给卡的,可是该停车场对于没有卡的车辆就只是签个名字压十元钱就给予放行,没有做详细登记,第二天也没有对这些没卡的跟进,我和他理论,他说这些都是熟人!
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去要回我的损失,求你们帮帮我,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杰z(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1-08-09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