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诱拐未成年限制人身自由逼其产子
诱拐未成年限制人身自由逼其产子 2006.16岁的我误打误撞认识一河南男子.大我其3岁
因他的花言巧语我从学校逃学跟他私走去了河南.去了才知道被骗了,和家从此就断了联系.
2007.被其带到浙江湖州,无身份证.无工作.后发现有身孕要求打掉,其男说自己有钱就去打。那句话已经断了我的后路,因为我根本没经济来源!
逼不得以产一女
2008年产女后其男外出打工.愤于其父母对自己月子内和月后的不照顾.其女也是无奈产下.在中间自己的奶奶也病逝,痛苦不已.对其女并没给于母爱,因为其结晶本无爱!
给其父母强烈沟通下给于我500块路费回老家.后无带过小女
2010.10.23其男有第三者要求与我分手各道扬飚
2011.7月期间其男与我父母联系要我给于抚养费一月400元,我并没拒绝!他并扬言要毁坏我声誉.还要反告我
律师请帮帮我,帮我分析下,在我给于其抚养费之前能给于他几项罪并赔偿我的损失
另外我与他并没结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幸福1314……(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1-08-08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