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真实互殴案件如何处理?
真实互殴案件如何处理? 甲方是一屠夫,乙方是畜牧水产局猪肉检验员。
事件起因是:2008年10月2日甲方在屠宰厂杀了三头猪,其中有两头由于生猪在运输过程中被压坏致死,经过立即屠宰,猪肉可以正常销售,但是乙方只加盖了其中一头猪的章,另外两头未加盖检验讫章。
事件经过是:第二天,乙方照常收取了3头猪的检验检疫费,甲方不服,于3日晚喝酒后10点在屠宰厂找到乙方索回另外两头猪的检验检疫费。
当时,乙方回答甲方的索回请求是骂骂咧咧,出言不逊。甲方由于酒后一时冲动给了乙方一巴掌。乙方当即拿起给猪盖讫章的检验检疫章在甲方眼睛和嘴巴上各打一下,导致甲方眼睛瞳孔扩大,门牙被打掉半个,在打架过程中,丙方拉架被乙方用检验检疫章将头部打破,到医院缝了4针。甲方在看到丙方头部被打坏后给了乙方脸部一拳,将鼻部打肿。
现在请问:
1、目前三方都为验伤,现由当地派出所进行处理,请问该案件应该移送刑事机关吗?
2、三方目前都在医院接受治疗,请问何时才可进行验伤,验伤应该到哪个部门进行?
3、在该案件中,甲乙丙三方的责任应该如何认定,是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
4、在该案件中,甲乙丙三方的医疗费用该如何承担,谁方可以申请民事赔偿或提起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这是真实事件,请各位给予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hhslh(安徽-六安)
提问时间:2008-10-09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