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转移问题咨询

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转移问题咨询 律师,您好。我于2015年12月份认定为九级伤残,目前合同关系属于劳务派遣,总公司在2015年8月份办理了济南分公司,要把我的人事关系和缴纳社保的单位从人事代理公司转到分公司,工伤认定书上的单位为人事代理公司,如果要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也是分公司出钱,人事代理公司不会出钱。请问我这种情况如果将人事关系转移到分公司,是否可以只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签订协议转移到分公司?这样签的协议具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不行,是否就无法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了?还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呢?本人目前发展前景较好,不想辞职,望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njia……(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5-12-24 21:3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