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强拆,政府是否可以强拆?
你好,根据我国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也就是说,被征收人既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作出征收决定的政府是可以申请司法强拆的。但是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后,政府是没有强拆的权利的,但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