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发给我手机上的承诺信息能作为证据吗?
发给我手机上的承诺信息能作为证据吗? 我上月在北京金鼎佳艺国际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领了一批手工加工活,交了1500元押金,按期我加工完了产品,加工时间一个月,4号领的原材料,27号发给她们成品,29号联系我的负责人给我手机发信息说产品合格,但到31号他们厂里又一个负责人给我打来电话说产品不合格,定金也没了,我住在青岛她们寄材料的时候也寄了两份合同,合同我留了一份给她们寄成品时寄了一份,合同表明只要达到标准的90%即可,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胡玉胜(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1-08-07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