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公房同住人的判定
公房的同住人一般指有户口,又在此居住的,你兄弟一定属于空挂户口!只要你兄弟家分过房产,目前也不困难的,你们可以主张权利的,但这事有难度!需要帮助找本律师,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维权!
按照上海市相关政策规定,公房的同住人应当满足两个条件:1 转产权前在公房内有常驻户口,2 实际居住在房屋内且他处无住房或他处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 我的补充: 2011-08-07 15:23
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及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共同居住人”的相关解释,“共同居住人”为:在公有房屋内实际居住生活1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1、不属于同住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确认他们无居住权;
2、不可以。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