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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您好!请问本人于他人因骑电动车相互刮擦时因对方出言不逊因而发生口角···以至于被对方动手殴打····在殴打过程中本人处于自卫也有还手!殴打后对方逃离··本人脑袋在殴打时受撞击,(有起胞,还未渠医院检查)身体各别地方有破皮流血~!~电动车被砸坏!本人有道派出所报案了~!像这种情况··属于什么案件~!过错方是谁??责任谁大?本人有何法律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z2112(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1-08-07 12:3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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