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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前几天我母亲在下班骑车回家途中(事情发生在公路的两旁是村子)被一辆在后面行驶的汽车撞了。电动车被撞碎了,庆幸的是人没有受多大的伤,不知道母亲的哪个部位将汽车前面的挡风玻璃撞碎了。事发后母亲被送到当地的县医院,但装车那家在县医院有人,医务人员拒绝做检查,只给开了些消炎止痛药。当我姐赶到医院时看我母亲正在医院外面,知道具体情况后给县中医院打电话,于是到中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在转院时那个撞人家属口出狂言说“县医院是我们先最好的医院,你到中医院治疗我们不承认……”昨天下午去交警大队,他们说肇事司机要付百分之百的责任,他当时是超速行驶,而且他的刹车是坏的。
现在我母亲已经在医院住了3天了,目前没有太大问题,医生说还要做一个复查。我想请好心的律师帮我分析一下,那个肇事司机应该负哪些责任?我家可以要求他们在那发面进行赔偿?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二凡(河北-秦皇岛)
提问时间:2011-08-07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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