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保险理赔
货物理赔
货物理赔 我与7.7日收到从北京托运来的电脑,并进行了保价,收到后一直没打开,
直到8.9号打开才发现电脑损坏不能正常工作,于是打电话到宅急送公司理赔,多次电话后,对方回电,说此种情况已经超过一个月,不能进行理赔,并且视上帝为粪土,我问的是我应该怎么办?对方说的一个月的时效有有依据吗?邮寄单背书写的是一年内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套件(上海-松江区)
提问时间:2008-08-15 10:33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08-08-15 13:59
对方的一个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事先有告知你吗?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110网律师
2008-08-17 12:11
根据托运邮寄条款确定。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快递理赔 保价货物损坏
0个回复
快递保价货物理赔
0个回复
货物被盗了。。该找谁理赔
7个回复
货物丢失理赔
2个回复
货物途中发生火灾理赔咨询
2个回复
关于货物运输保险理赔的问题
1个回复
理赔书
0个回复
理赔书
0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