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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未办证二手房交易补交税金负担问题

未办证二手房交易补交税金负担问题 你好!我看好一套二手房子,房主暂时没有取得发票和房产证,双方约定卖方办理完合同更名后付清全款。卖方与开发商量更改购房合同的姓名,但开发商说现在此房市场单价已经翻番,如合同更名,必须补交差价部分11.15%的税金。请问这个税金应该由卖方负担还是双方负担。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ZQ100(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1-08-06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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