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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员工在当班内发生口角,在交接班后双方在仓库内发生纠纷

两员工在当班内发生口角,在交接班后双方在仓库内发生纠纷 两员工在当班内发生口角,在交接班后双方在仓库内发生纠纷,继尔闹到派出所,现在经派出所调解双方都达成共识,写了协议书,但当事一方还要说回头找公司负责,而且在发生这件事后,公司已找双方当事人都沟通过,并且让其双方在过失单上都签了字,而且也当时做了辞退两人的决定,并且两人当时都在辞退单上签字认可,请问公司还需要为这事情负责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MY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08-06 08:5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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