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我和现在的老公有一个儿子,因为结婚三年老公多次殴打我
不该!
你好,最好自己抚养的。
你好,如果男方存在明显过错,而且对孩子成长无益,可以诉讼离婚,要求多分财产,并且抚养孩子。
不应当给男方抚养。
这种情况下,建议还是你自己抚养,对方外债较多,经济能力应该不会比你好。且对方应当支付子女抚养费。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你们双方意见统一,法律能强行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