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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妻子要跟我离婚,说我是同性恋,还说要我补偿她

妻子要跟我离婚,说我是同性恋,还说要我补偿她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跟妻子婚后性生活有点不和谐,后来去咨询心理医生,确定自己性取向正常。
      后来,妻子从心理医生那里得知我年轻时有过同性性行为,其实这种性行为完全是压抑太久的表现,并不是真正的同性恋(医生说很多人年轻的时候都有这种情况,跟同性恋并不是一回事)。更让我不可思议的是,妻子说准备合谋心理医生出具我是同性恋的证明,一定要离婚。并且说离婚时要财产绝大部分归她,还跟我索要精神损失费多少多少万。
    我查了下婚姻法,只有以下情况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请问,妻子的这种做法是不是违法?心理医生出具这种证明是不是违法?仅凭同性性行为就可以离婚吗?如果离婚,我没有婚后任何对不起她的行为,我需要支付所谓的精神损失费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zsc(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1-08-06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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