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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1月15日,我与男朋友在他家里和家人在一起正式提出分手,男朋友不理智从露底对我拉拉扯扯到小区门口,后

1月15日,我与男朋友在他家里和家人在一起正式提出分手,男朋友不理智从露底对我拉拉扯扯到小区门口,后 1月15日,我与男朋友在他家里和家人在一起正式提出分手,男朋友不理智从露底对我拉拉扯扯到小区门口,后面跟着他妹妹、父亲,妹夫,中途我接了朋友电话并告诉他我在哪,他过来的时候看见男朋友和我拉扯不,上前劝阻,我男朋友二话没说,和他的家人动手把我朋友打了,当时轻微头晕,立马报警了,警察过来询问了几句,让我带着去男朋友家,男朋友家不开门,事情就这样结束了。11月14号警察也没有处理,11月16号上午,派出所给我打电话说我男朋友左手肌腱断了,让我赔偿。您看这个事情该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50745151(山西-朔州)
提问时间:2015-12-22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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