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监视会主席,发现总经理挪用资金,我应该怎么办?为什么?
行施权力
根据公司法第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按照公司法来
要求总经理返还挪用的资金或向董事会或股东会提出罢免总经理的议案。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依据公司章程行使权力
如果确实,你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并在必要时启动司法程序强制纠正和挽回损失。
1、要求归还;
2、可以起诉;
3、可以报警
。。。
及时披露,管理层内部沟通,看是否移送公安部门。
可以提出供大家讨论。
行使监事会职权,要求总经理返还挪用的资金;向董事会或股东会提出罢免总经理的议案;情节严重的可以起诉或者报警。
你可以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行使你的权利。
您好,可以根据公司法处理,不排除需要进行诉讼。